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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企劃組
📅【重要通知】本校112年獎勵教師學術研究成果於6/1開始向所屬系所提出申請!!!

📅【重要通知】本校112年獎勵教師學術研究成果於6/1開始向所屬系所提出申請!!!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研究發展處 通知

 

主旨:本校112年度「教師學術研究獎勵」申請期間自11261日起至630日止,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學術研究獎勵要點」(如附件,以下簡稱本要點)辦理,摘要如下:

() 申請要件:本校教師1年度(11111~1111231)以本校為署名發表或刊登之作品。

() 獎勵項目:1.學術性專書2.學術性期刊論文3.特殊展演、創作及發明4.體育類別之獎勵範圍比照「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運動代表隊獎勵辦法」個人項目辦理。

() 獎勵原則:

1. 每人每年度最多補助3。另依本校第183次行政會議及109學年度第4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通過,試行放寬刊登於SCIE(科學引用文獻索引)SSCI(社會科學引用文獻索引)A&HCI(藝術與人文引用文獻索引)資料庫收錄期刊之學術論文,每人每年度外加至多2

2. 申請本要點者,須列名為第1作者或第2作者或通訊作者。

3. 校內教師2人以上為共同作者,以獎勵1人為原則。

4. 基於一事不二獎原則,同一案由若已獲校內單位獎(補)助者(如獲教師教學著作與教材獎勵),不得重複申請。

二、申請及審查流程:

() 教師申請:請依各系所(/中心/學位學程)自訂期限內至「學術研究獎勵申請系統」申請,網址:https://arr.ntue.edu.tw/,亦可由研發處網站首頁,右邊banner連結進入,完成申請後,請列印「獎勵申請表」,核章後送所屬系()//中心/學位學程進行初審。

() 各系所//中心/學位學程-初審:630日前將核章之紙本申請表送交所屬學院/教務處。

() 各學院/教務處-複審:登入系統進行複審,並於731日前將核章之紙本申請表送交研發處進行決審。

() 論文比對:研發處彙整各學院(教務處)申請案之電子檔後進行審查及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進行比對,比對結果將以電子檔加密送交申請教師及校長,但投稿之學術期刊已有論文比對之程序並附證明者不在此限。

() 決審:由校長、副校長、研發長、各學院院長及主計室主任進行決審。

三、檢本校學術研究獎勵要點、申請系統操作手冊(教師版/系助教與學院秘書版)供參。

四、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業務承辦人:王詩琴小姐分機85050wsc@tea.ntue.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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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詩琴 行政專員 敬上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研究發展處綜合企劃組
E-mail
wsc@tea.ntue.edu.tw
電話:(02)2732-1104分機85050
傳真:(02)2732-1450
地址:10671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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