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碩博士論文比對問題?
Q1:請問論文比對流程為何?
A:申請帳號→開通帳號→進入課程→上傳論文→檢視比對報告→下載比對報告。
Q2:論文比對可以比對多少次?
A:原則上在學期間可無限次比對,但每一個作業資料夾前3次上傳可快速出現比對結果(24小時內,依檔案大小有所差異),第4次上傳開始,每次則須等待24小時才會出現比對結果。
Q3:論文比對報告應如何查看與修正?
A:比對報告,會以各項顏色標注與其他論文相似之處,建議可在論文比對系統上瀏覽被標注的文字是否符合學術倫理規範,增加引註文獻來源或修正論文內容,並與指導教授討論確認。
Q4:學校是否有訂定通過標準?
A:目前學校尚未訂定通過標準,若系所有相關規定,請依系所規定為準。
Q5:在系統上送出申請已超過七天,沒有收到Turnitin論文比對系統帳號開通信件,該如何處理?
A:請先至申請帳號時所填的Email中垃圾信件匣尋找,仍未找到請洽本處承辦同仁游文賢先生(校內分機85051)。
Q6:請問論文比對完成後,申請口試流程為何?
A:有關申請口試相關流程及繳交資料,請洽所屬系(所)、學位學程。
Q7:忘記Turnitin論文比對系統登入帳密,該如何處理?
A:忘記登入帳號,請洽本處承辦同仁游文賢先生(校內分機85051);若忘記登入密碼,請至Turnitin論文比對系統登入頁面下方點選「忘了您的密碼」,重新設定即可。
校外學生如何擔任研究獎助生的資格?
請在研究獎助生系統先註冊以及申請,並至行政大樓7樓710辦公室繳交資料。
國科會各類補助案常見問題?
教學研究服務資料庫與教師評鑑系統常見問題?
Q1:登入「教學研究服務資料庫」以及「教師評鑑系統」網址的帳號密碼?
A:教師登入「教學研究服務資料庫」與「教師評鑑系統」之帳號密碼均與本校教務學務師培系統之帳號密碼相同。如有密碼遺失情形,可洽計算機中心協助處理。
Q2:為什麼在「教學研究服務資料庫」輸入的資料,在「教師評鑑系統」卻沒有看到?
A:「教師評鑑系統」僅顯示教師評鑑區間內的資料,因此,請先確認「教學研究服務資料庫」所輸入的資料在評鑑區間內。若是教師甫於「教學研究服務資料庫」更新資料,尚未同步到「教師評鑑系統」,則可於「教師評鑑系統」點選更新資料按鈕,即時更新。
Q3:「教師評鑑系統」計分規則為何?
A:「教師評鑑系統」計分規則係依照各學院自訂教師評鑑準則進行設定,各學院教師評鑑準則法規條文可於學院網站法令規章專區下載參考,如有計分規則相關問題,請洽所屬學院院秘書確認。
Q4:「教學研究服務資料庫」部分欄位沒有「新增」按鈕?
A:為便利教師準備評鑑資料,部分表單資料(授課大綱上網情形、期末學生學習成果導向問卷之結果、學生成績測準時繳交上傳、授課時數安排、主持教學社群、擔任教學諮詢教師、校內指導論文、擔任一二級主管行政職務、擔任導師、研究生生涯輔導社群指導教師、出席學校教師會議及導師會議等)由行政相關單位於每年2-3月及7-8月定期匯入「教學研究服務資料庫」;教師遵守請假資料則串接本校差勤系統。上述資料均毋須由教師新增。
Q5:「教師評鑑系統」下載的評鑑報告書是否要全部列印出來送系所及學院進行審查?
A:請列印評鑑報告書檔案之評鑑考核表(含教學、研究、服務及輔導項目評分表,簽名後送交所屬系所依程序審查即可。佐證資料均可由「教師評鑑系統」線上點閱查看,毋須列印紙本。
Q6:如何知道評鑑結果?
A:教師評鑑結果經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議通過備查後,教師可登入「教師評鑑系統」查看評鑑審核狀態。
有關本校專任教師評鑑辦法常見問題?
教育部彈性薪資常見問題?
Q1:專案(約聘)教師是否能申請?
A:依本校第156次行政會議決議,本要點不適用約聘教師。
Q2:期刊(或專書)出版日期如何採計?基準日是依據正式出版日或Online first 發表日?
A:除依據期刊(或專書)正式出版日期採計外,另,依本校第183次行政會議決議,修正外文期刊出版日期之採計方式,已確定被期刊收錄且擁有DOI及線上出版日,可於資料庫查詢全文並提供引用採計者,如Online first、Online early 及Early Access 等,予以採計。
Q3:通訊作者超過一名者,應如何計分?
A:通訊作者超過一名者,得分依通訊作者人數均分。
Q4:研究計畫延長期間是否計入?
A:採計核定清單或公文所載計畫執行期間,延長部分不予採計。
Q5:補助案是否可納入研究計畫案進行計分?
A:依審查會議決議,補助案一律不予計分。
Q6:如何證明期刊及專書具有審查機制?證明文件須檢附哪些資料?
A:「其他具審查機制之中英文期刊論文」、「具審查機制之中英文學術專書(含章節)」應提供正式審查機制文書證明,始得計分。該證明建議由出版社提供,email通訊紀錄等非正式文件,不予採計。
學術研究獎勵常見問題?
Q1:約聘(專案)教師是否可以申請學術研究獎勵?
A:依本校第157次行政會議決議,本要點適用約聘(專案)教師。
Q2:教師休假期間是否能夠申請?
A:依據獎勵要點,符合以本校為署名發表或刊登之作品可申請獎勵。
Q3:期刊(或專書)出版日期如何採計?基準日是依據正式出版日或Online early 發表日?
A:除依據期刊(或專書)正式出版日期採計外,另依本校第183次行政會議決議,修正外文期刊出版日期之採計方式,已確定被期刊收錄且擁有DOI及線上出版日,可於資料庫查詢全文並提供引用採計者,如Online first、Online early 及Early Access 等,予以採計。
Q4:獎勵項目第二類:收錄於刊登「當期」臺灣人文及社會科學期刊評比暨核心期刊收錄評比結果暨核心期刊名單之第三級期刊,其「當期」如何認定?
A:依據國科會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臺灣人文及社會科學期刊評比暨核心期刊收錄實施方案」第10條略以,各期刊評比收錄結果有效期間自公告日隔年起至下次新名單公告年為止。
何謂THCI、THCI Core、TSSCI?
自2018年起,「臺灣人文及社會科學期刊評比暨核心期刊收錄」期刊名單之第三級期刊,已移至附錄,不再標示。
有蒐錄在此名單之期刊,且非第一級、第二級,即可申請本校學術研究獎勵要點之第三點第二款第三目。
補助學術期刊出版常見問題?
Q1:獲同意補助之經費於何時可以支用
A:依本要點第五點,受理申請時間於每年11月為原則,經本校學術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核定補助經費編列於隔年支用。
有關執行國科會計畫所衍生之研發成果歸屬問題?
Q1:計畫主持人可以提出申請,將下放後之研發成果歸屬於教授個人嗎?
A:不可以,下放後研發成果係歸屬計畫執行機構,不得由計畫主持人個人持有。計畫主持人應協助專利申請、研發成果推廣及技術移轉等事項,也可依各學研機構之規定分配一定比例之研發成果收入,或向國科會申請相關獎補助。 計畫主持人如欲自行運用研發成果,須依國科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第11條規定,由計畫執行機構評估更能符合科技基本法之宗旨或目的,方能例外以授權或讓與之方式辦理。
Q2:執行國科會補助研究計畫所獲得之專利,其專利權應如何認定?教授可自行持有該專利嗎?
A:
1.自88年1月22日科學技術基本法公布施行後,國科會補助研究計畫所產出成果,包含國內外專利權、商標權、營業秘密、積體電路電路布局權、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及成果,原則歸屬各計畫執行機構所有,並負管理、運用及推廣之責。
2.依國科會相關規定,個人原則上不得持有政府補助、委託或出資計畫之研發成果。計畫主持人執行國科會計畫,如有相關研發成果產出,均應循計畫執行機構行政程序及管理機制處理,以符規定。
有關執行國科會計畫所衍生之研發成果管理或運用之常見問題?
Q1:國科會是否有提供資訊管理系統?
A:國科會計畫研發成果資料皆應切實登錄「科技研發成果資訊系統(STRIKE)」(國科會首頁> 登入學術研發服務網>所有申辦作業>科技研發成果資訊系統(STRIKE)),非國科會成果績效資料亦可登錄。
Q2:本校進行國科會計畫衍生之研發成果維護管理時,是否須經國科會審查同意?
A:
1.歸屬於計畫執行機構之研發成果進行維護或運用時,涉及權利轉讓或消滅之成果「讓與」、「終止維護」,須經國科會審查同意方能辦理;成果「授權」等運用則下放由執行機構評估辦理。
2.研發成果(專利)終止維護:須國科會審查同意。依國科會成果歸屬運用辦法第17條規定,研發成果終止繳納維護費用應完成下列程序且經國科會審查同意;未獲同意者,應繼續維護與推廣。
(一)程序要件:應完成並接續讓與程序要件,讓與公告周知逾3個月無人請求讓與時,內部進行終止維護評估程序後,執行機構得備函檢具申請清單及申請表、終止維護管理機制佐證文件,向本會申請終止維護;申請日須距年費到期日1.5年以內。
(二)申請方式:隨到隨審,審查時間約2-4個月。
關於本校專利維護常見問題?
1.依本校「研究發展成果暨技術移轉管理要點」規定,本校專利維護以3年為原則,第3年起由本校或申請人得提請權委會審查評估,以檢討繼續維護之必要性。
2.如為國科會計畫衍生之專利因年費將屆期或申請人欲放棄維護,為配合國科會程序要件,請申請人務必於年費屆期約12個月前提出維護自評表,其餘則距年費屆期至少6個月前提出自評表。
3.本校專利權終止維護之前,應發布讓與公告1個月無人請求受讓時得終止維護,但國科會補助之研發成果終止維護讓與公告為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