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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事務組
常見問題

常見問題

申請常見問題

Q1 申請交換學生的時程、時間?

若學生預計於111學年度第1學期或第2學期(111年8月至112年7月期間)出國交換,需於110年12月公告甄選簡章時提具相關申請文件,參加筆試和口試並由本委員會決議通過審核後(約為隔年2月初),始能出國交換。

Q2 交換學生的申請資格?

(一)本校大學部生 、研究所碩士博(進修碩士班及在職專生除外 ),應屆畢業生 須經系所 主管同意並符合本校延畢之規定,始得參加甄選 ;公費生須經師培處確認並符合公費生培育之規定,始得參加甄選。
(二) 僑生及外籍生不得申請交換至其原居住國;台灣獎學金者,不具申請資格。
(三) 歷年在校成績總平均分數75分(含)以上,轉學生尚未有本校成績者不得參加甄選,研一生尚未有前一學年成績單者,須繳交大學歷年成績單。
(四) 具相關語言能力

Q3 交換學生須繳交的文件有哪些?

備齊下列(一)~(七)申請資料正本,向研發處國際事務組(行政大樓 7 樓 A709 室)提出申請(見下述資訊),(一)~(十四)依序排列與合併,繳交 1 份 PDF 電子檔至 acrd@mail.ntue.edu.tw,檔名:學年度_交換申請表_組別_姓名。(見下述資訊)
(一) 申請表
(二) 切結書
(三) 學生家長同意備忘錄
(四) 公費生切結書 (限公費生繳交)
(五) 公費生家長同意書 (限公費生繳交)
(六) 公費生保證人同意備忘錄 (限公費生繳交)
(七) 交換生報名表繳費收據
(八) 中文歷年學業成績單(需有班級排名)
(九) 在學證明
(十) 身分證正反面
(十一) 外語能力證明 (*註1、註2)
(十二) 本校教師推薦函(中文)
(十三) 自傳(含出國學習計畫),1000 字以上,格式不限
(十四) 其它相關資料,如參賽獲獎證明等
註1: 提出校內申請及遞送姊妹校申請文件時均須於有效期內,如無法於申請期限內檢附有效語言能力測驗合格證書,但已報名語言能力測驗者,請檢附報名表或准考證影本,並於申請表「外語能力」一欄備註說明。
註2: 若姊妹校另有規定語言能力標準,須從其規定,如於姊妹校審查階段無法達到該校規定,而未通過姊妹校入學審查者,其喪失交換生資格,本組不另做分發。

Q4 各語組的語言門檻?

英文組:達 CEFR B1、TOEFL IBT 71 分、CBT 197 分、TOEIC 750 分或 IELTS 5.5 以上。
日文組:達『JLPT 日本語能力試驗』N3 或舊制二級(含)以上程度。
韓文組:具韓國語能力測驗(TOPIK)合格證書或相關語言能力證明或成績單。
法文組:達法語能力測驗 DELF B2、DALF Pro B2、TCF400~499 分或其他同等能力測驗 B2 以上程度。
德文組:具德語能力測驗 TestDaF 或其他同等能力測驗 B1 以上程度。
越文組:具越南語能力檢定測定A級(初級)以上程度。
 

Q5 請問有語言檢定門檻的考試對照表嗎?

Q6 請問交換期程的限制和規定?

除簡章規定特定學校之限定交換為1學期之外,交換學生交換期間以2學期(1年)為限,不得申請延長,修業年限內限交換1次。

Q7 申請””中文組的交換,自傳可以用中文寫嗎?

可以。

Q8 我是轉學生,是否可以申請交換?

轉學生尚未有本校成績者不得參加甄選。

Q9 我是大一學生,是否可以參加交換?

大一新生尚未有第一學期成績單者,不得參加甄選。

Q10 請問大四生可以申請交換嗎?

可以。

Q11 請問大五延畢可以申請出國嗎?

不可以

Q12 請問大學四年可以申請出國交換幾次呢?

一次。

Q13 請問申請姊妹校時可以選擇非相關科系嗎?

國際組尊重每位學生的選擇,但要注意姊妹校在審查您的資料時也有他們的考量,若因此導致審查未通過,即喪失交換學生的身分,也不得更改申請其他姊妹校。國際姊妹校與本校相對應的系所,請同學參考姊妹校網站。

Q14 請問要如何選擇科系?若是大學部是要選擇學士的課程對嗎?

對,基本上大學部選擇學士課程。可至姊妹校官網查詢開放交換學生選修的學程及科系。

Q15 我今年碩一/博一,想申請交換,要如何提供「在校成績」?

研一、博士生尚未有前一學年成績單者,請繳交大學/碩士畢業成績單。

Q16 請問重考生可以繳交前一所大學的成績嗎?

學士班未有國北教大成績單不得申請。

Q17 提交修課證明(相關語言),指的是學期成績單嗎?那提供高中的日文成績可以嗎?

可以,但僅限於校內甄選申請階段; 姊妹校入學審查不接受; 若在姊妹校提名 (約每年3月上旬) 及審查階段未能提供姊妹校要求之語言檢定成績證明,即喪失交換生資格,申請人不得有異議。。

Q18 若於甄選繳件當天,尚未收到語言能力證明(合格證書或成績單)正本,可否報名?

可以,可先將網路成績列印後簽名繳交,但請注意,一經錄取,仍需依交換校規定繳交。

Q19 我是僑生或外籍生,可以申請交換計畫嗎?

可以,但僑生及外籍生不得申請交換至原居住國。

Q20 關於交換學生,可以在大五時申請,大六出去嗎?

如大五(含)以上學生修畢學生、符合畢業資格者,則不適用以交換學生身份延畢出國交換。

Q21 明年是否會有新增交換學校?我有哪些學校可以選擇?

不一定,本院姊妹校請參考本院網頁「姊妹校資料檢索」

Q22 交換學生簡章上部分學校名額是星星圖案,請問什麼時候可以確定?

星星圖案的姊妹校多為無提供名額 (不建議選填為志願學校)。

Q23 想請問住宿費與機票等費用開銷需要準備多少資金呢?

依國家地區及個人開銷習慣而異,相關資料可參考本處網頁「姊妹校資源及住宿資訊」

Q24 若出國交換與學校的半年實習有時間有衝突該如何解決?

依規定交換學生必須維持本校在學、在籍學生身分。若實習階段學生已經畢業,則不可以申請赴外交換學生。

Q25 如果大五上要實習,請問大五下可以申請交流嗎?

依規定交換學生必須維持本校在學、在籍學生身分。若實習階段學生已經畢業,則不可以申請赴外交換學生。
交換學生之常見問題。

Q26 若這次申請放棄交換學生資格,那隔年還可以報名交換生甄選嗎?

不可以,請詳閱簡章。

Q27 放榜後,我可以更換交換學校嗎?

一經放榜,不得要求更換交換學校。但可更換交換系所和交換期程,惟向姐妹校提交交換申請文件後不得再行更換交換系所。更換交換系所需於本組向交換學校提交推薦名單(時間約為3月初)之前提出。

Q28 我可以放棄交換資格或提前回國嗎?

請於本組向交換學校提交推薦名單(時間約為3月初)之前提出「交換資格放棄聲明書」,否則除因不可抗力情事,需附上具體證明,所有錄取人皆不得任意放棄交換資格或提前返國;無故放棄或提前返國者,不得參加往後交換學生甄選。

Q29 在大四那年交換出去,回來後可否直接畢業?

可以。同學若在大四赴海外交換,即使學分已提前在出國前修畢,返國後仍須辦理學分抵免,成績單上才會顯示完整修課紀錄。因此需等待海外學校將成績單寄回本校之後,辦完學分抵免後始可畢業。

Q30 交換期間須繳交國北教大學雜費嗎?

交換學生須維持在學身分,支付本校全額學雜費,註冊手續可請家人或同學幫忙完成;交換生免繳交換學校學費,但需自行負擔姊妹校雜費、海外住宿、交通、簽證和生活雜支等費用,以及完成在交換學校之註冊手續。
大學部延畢生於交換期間須繳交本校全額學雜費及延長修業年限證明,研究生於交換期間須依規定繳交學分費。

Q31 在交換學校修的學分是否可抵免系上學分?

大陸地區交換學校若為教育部非認可名冊內學校,將無法辦理學分抵免。
學分抵免需依照教務處註冊組之法規「本校辦理學生抵免學生實施要點」辦理,交換學生出國前應自行至本處網站交換學生姊妹校檢索查閱課程資訊,並與所屬系所溝通抵免事宜,而非等到交換結束後才向系所要求採計所有學分。請注意,返國後由交換生於1個月內自行辦理學分採計、登錄或採認,學分抵免手續依照本校相關規定辦理。若因抵免學分不足,導致無法如期畢業者,需自行承擔後果,本處無提供成績相關辦理之業務。

Q32 請問出國交換學校的修習學分,返臺後要向如何進行抵免?

須持有交換成績單正本與課綱(syllabus),返臺後向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申請。請注意,本處國際組無替同學辦理學分抵免與採計之責任,申請人須自行向相關單位辦理。

Q33 如果是男同學且尚未服兵役,如何處理兵役問題?

具役男身分學生請於核定出境日前 1 個月內持護照正本及公函至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役政單位完成役男緩徵手續,公函申請由研發處國際事務組和學務處校園安全組協助寄送。依照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4個月以上至1年以下之交換學生,役男最長出國期限不得超過一年,因國際組需發函至縣市政府,因此同學在預定機票時需通知國際組老師,以免有出入境之問題產生。

Q34 交換學校是否會提供宿舍?要如何申請?

本校與各交換學校皆無法保證交換學生能夠入住交換學校之宿舍,學生須依照各校申請辦法自行申請(詳情參閱最新甄選簡章),並隨時留意該校之宿舍申請時間、日期。若學校沒有提供宿舍,則同學必須自行安排住宿事宜,本處無法提供住宿申請協助。

Q35 欲準備大五出國交換者,如何辦理學籍異動(含休學、延畢)事宜?

請同學留意自己的學籍狀況,必須於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公告之「當學年度休、退學截止日期」之前「自行」提出,並由本人在申請截止日前辦理完成所有行政程序。

Q36 若要延畢,理由應填什麼?

若為國北教大畢業學分未修完,應填寫「學分未修畢」,延畢原因不能填寫出國交換學生。

Q37 參加交換可以申請獎學金嗎?

本處交換計畫未提供任何獎學金,但錄取學生可申請「學海飛颺」、「學海惜珠」獎學金,由本處代為收取文件與薦送學生名單至國際事務組,請注意,本處無替同學爭取獎學金之責任。若姐妹校提供我校交換生獎學金,將列於簡章上,故請參考最新簡章資訊。

Q38 如何知道我什麼時候可以入學?

不同國家不同學制,因此在選擇學校時必須先查清楚所選擇之學校是使用何種學制,請同學自行上交換校網站查詢預計的入學日。

Q39 何時可以拿到入學許可?

各校作業時程不一,但約於五月至六月,因2020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作業時程可能會延後,故請耐心等候;各校入學許可通常會寄至本處國際事務組,由承辦人轉發給同學。若姐妹校直接寄發給同學,請同學主動提供一份影本供國際事務組留存。

Q40 交換校要求的財力證明要如何申請?是否每一位同學都需要準備?

財力證明可向銀行或郵局申請英文版存款證明,自己或父母的戶頭皆可,財力證明是交換學校有特別要求才需準備。由於交換學生屬自費,因此有些學校會要求提供財力證明,以確保你有足夠的經濟能力在當地生活,而不需要在當地打工;雖然有些學校並未要求提供財力證明,但有些國家在申請學生簽證時需提出財力證明,請依照各國家規定辦理。

Q41 本校國際組或其他單位可否協助辦理訂機票、簽證及保險事宜?

本處無法協助及負責交換學生訂機票、簽證及保險等個人事宜。若因個人因素無法取得簽證,則錄取資格取消,本處無法協助簽證申請。

Q42 請問交換一年的生活費大概多少?是否可以打工?

每個國家規定皆不同,通常交換生不被允許在校外打工,請勿違反學校與簽證之規定。

Q43 如果學校有分校區,要如何選擇? 可以跨校區上課嗎?

皆依姊妹校規定。可至姊妹校官網查詢。

Q44 大部分日本學校皆為四月份開學,請問我是否可三月中再前往?

請同學根據姊妹校入學通知的規定時間抵達交換校區。
公費生申請常見問題

Q45 公費生若是大四申請上交換學生,勢必影響到後續分發年限,這樣能夠申請嗎?另外是申請上再去函縣市政府及教育部嗎?

可以報名但會影響到分發,故請衡量自身綜合情況再報名甄選; 需先參加甄選並獲交換學生資格確定,本校方能函文報請教育部、分發縣市政府及單位。
學海飛受獎生常見問題

Q46 請問大學申請過學海飛颺獎學金,碩士還可以申請嗎?

可以。請注意: 同一教育階段只能申請一次。

Q47 行政契約書和相關文件要到哪裡下載?

請到本校研發處研發處網站下載,路徑為研發處網站 >法規及申請表 >「國際事務組」 -「學生專區」學海飛颺「行政契約書」「所有相關文件」

Q48 保證人可以是外國人嗎?

可以,保證人部分無特別要求須為本國人,因此外國人如有符合
(1)於現職服務機構年資2年以上
(2)全年薪資所得新臺幣50萬元以上亦可為保證人;保證人身分證請以外僑居留證為代替。

Q49 附件2 獲獎生出國計畫書第貳條「請附申請國外校院時所送之相關資料」是否需要再附上提交予姊妹校的申請文件?

不用,請條列式說明當初繳交予姊妹校的申請文件,例如:1.申請表2. 在學證明...等即可。

Q50 附件2 獲獎生出國計畫書第參條「其他」是否需要填寫?

「其他」可空白。

Q51 附件3「國外留學攻讀學分」該如何填寫?

請填寫預計於國外留學的學分數。

Q52 請問需要蒐集在國外的日常生活開銷收據作為生活費用收據嗎?

不用。

Q53 行政契約書的附件檔案(附件一至附件九)可以用電腦繕打後印出來繳交嗎?還是一定要手寫?

電腦繕打或手寫皆可。但「申請人簽名蓋章」欄 需親筆簽名

Q54 行政契約書第22條,關於保證人之全年薪資所得證明,可用財力證明以資證明嗎?

不可以,無法僅以財力證明作為證明單據。若無法提供保證人之全年薪資所得證明,另一方式為: 可提供保證人「每月薪資所得及入帳明細」證明。

Q55 請問行政契約書「授權代理人」是指「保證人」嗎?

本行政契約書之授權代理人指「保證人」。可至研發處網站下載已更新之「109學年度學海飛颺_【行政契約書】」

Q56 如果我出國交換沒有滿一年,請問「獎助期限 年」要怎麼填寫呢?

請依照預計交換月份填寫,獎助期限未滿一年,請填寫交換月份,例如:獎助期限4個月。
請依照預計交換月份填寫,獎助期限未滿一年,請填寫交換月份,例如:獎助期限4個月。
110學年度因疫情影響交換學生常見問題

Q57 我是110學年的赴外交換生,若因疫情 (COVID-19) 影響無法如期出國,請問我可以延後交換嗎?

鑒於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迄今尚未趨緩,且受各國入境管制影響,本校與姊妹校之交換名額處於高度不確定中,隨時可能會變動。為使未來作業步入常軌,並考量每一屆同學權益,未來如姊妹校取消交換計畫,無論姊妹校是否提供延期機會,本組將不協助延期,另獎學金資格亦不保留,然可再度參加未來學期之甄選。

Q58 請問109學年度因為疫情無法出國延後的名額有影響到110學年度的名額嗎?

有。
因疫情影響交換學生常見問題

Q59 我是108學年的應屆畢業生,因109學年要出國交換學生,故已申請109-1延畢,若因疫情 (COVID-19) 影響無法如期出國,請問我可以申請108-2畢業嗎?

依規定108應屆畢業生若要申請108-2畢業,至遲應於109-1學期開始前(109.08.31) 自行向教務處辦理畢業離校手續,且須告知本處國際組放棄交換計畫並填寫聲明書。請注意,本處國際組無替同學辦理畢業離校手續之責任,申請人須自行向相關單位辦理。

Q60 我是109學年度的交換生,沒有申請109學海飛颺獎學金,原預定在109-1出國交換,因為疫情緣故已延期至109-2交換,請問我可以申請110學海飛颺獎學金嗎?

不可以。雖然同學已經延期到隔年春季才去交換,但因109-2出國交換的時間不符110教育部學海飛颺獎學金計畫作業程序,故無法申請。

Q61 我是109學年度的交換生,沒有申請109學海飛颺獎學金,原預定在109-1出國交換,因為疫情緣故已延期至110-1交換,請問我可以申請110學海飛颺獎學金嗎?

可以,但須於出國前與本校簽定110學海飛颺計畫行政契約書,如未簽訂,則無法領取補助款。

Q62 我在大四時申請欲於大五延畢交換一年(110-1+110-2學期),但因自行評估/姊妹校取消秋季(110-1)交換,我還可以按原定計畫出國交換嗎?

可以,但以不占下學年度交換生名額為主,出國由原一學年(110-1+110-2學期)改為一學期(110-2),同學於春季進行交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