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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企劃組
【重要公告】為配合行政院軍公教調薪、勞動部基本工資及國科會研究人力酬金調整等,修正「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計畫專任人員工作酬金暨博士後研究員教學研究費用表」,請依說明辦理。

【重要公告】為配合行政院軍公教調薪、勞動部基本工資及國科會研究人力酬金調整等,修正「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計畫專任人員工作酬金暨博士後研究員教學研究費用表」,請依說明辦理。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研究發展處 公告

114年5月6日

說明:

一、依據國科會1131022日科部綜字第1130073511號函,配合行政院114年度軍公教員工調薪政策,提升國科會補助計畫約用研究人員待遇,修正「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並增訂專任人員費用月支酬金不得低於下列金額 :

(1)專科級:30,400元。

(2)學士級:36,300元。

(3)碩士級:41,500元。

二、本校配合修正「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計畫專任人員工作酬金暨博士後研究員教學研究費用表」,未達上開基本工資數額者,修正為「勞動部函告最低月基本工資」。另,依國科會規定修正部份專科級、學士級、碩士級第一級薪資以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因應行政院114年軍公教員工調薪政策,各級專任計畫人員工作酬金調整3%

三、本校各計畫補助及委辦計畫之主持人,如欲辦理專任計畫助理調薪作業,程序說明如下:

(一)國科會計畫:請於計畫之業務費項下勻支。

(二)教育部補助或委辦計畫(不含高教深耕計畫):所需人事費用於核定經費不變下,請依循校內行政程序及「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計畫專任助理工作酬金暨博士後研究員教學研究費用表」辦理。若因調薪致委辦金額不敷使用,須函報教育部同意調增計畫經費後始得辦理。此外,計畫有另外規定薪資,如教育部國教署計畫,薪資則依照教育部國教署規定辦理。

(三)教育部高教深耕計畫案:請依本校教學發展中心通知辦理。

(四)其他單位之計畫案:依補助或委辦單位之規定或比照教育部規定辦理。

四、如欲辦理調薪作業,請重新辦理起聘作業,其調薪後之聘任期間為1146開始,以利後續相關行政單位辦理聘任簽案、納保及薪資造冊相關作業。

五、如欲辦理1141月至5月期間追溯,請填寫附件本校「專任人員114年度調薪相關資料一覽表」。

六、請各計畫主持人及計畫人員檢視計畫經費,若因調薪致計畫經費不敷使用,須函報補助機關調增計畫經費始可辦理後續調薪作業,辦理追溯調薪作業亦同。

七、此外,為協助計畫主持人綜合考評計畫人力,彈性調整薪資,依114430日行政會議決議建立人員績效表現參考項目,供計畫主持人專案簽核計畫人員調薪時參考使用,請參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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