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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新生專區

保險-新生專區

新生始入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就讀,請於新生說明會暨註冊日當天繳交(擇一辦理):
1. 國外自行投保自入境當日起至少六個月效期之醫療及傷害保險證明,該保險證明需經駐外館處驗證。
2. 或者是,欲投保 「國泰人壽醫療保險」之學生,請繳交新台幣3,000元。
3. 若本身已在台灣居住一段時間,請繳交健保卡影本,並填寫健保轉入單或切結書。
4. 以上方式擇一辦理,並於註冊截止日以前交予
國際事務組


若參加保險之外籍生在保險有效期間內因傷病保險事故需至門診治療時,步驟如下:
  1. 至有健保特約醫院及診所看診。
  2. 看診時,門診費用請先自付,再向醫院索取收據、診斷證明書(附有看診醫師的簽名)。
  3. 填寫保險理賠申請書。
  4. 檢附以下文件至國際事務組,我們會協助您理賠程序。 
  • 收據
  • 診斷證明書
  • 保險理賠申請書
  • 帳戶封面影本
  • 護照、居留證影本


外籍生保險保障內容
 
項次 給付項目 給付金額(元) 保險商品 備註
1 門(急)診醫療保險金 1,000 遨遊世代門急診限額 醫療限額實支實付
2 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 1,000 遨遊世代 醫療限額實支實付
3 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 120,000 醫療限額實支實付
門(急)診醫療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如於本契約生效後加保之被保險人,則係指加保之翌日起)因疾病或傷害,而於醫院或診所接受門(急)診診療者,本公司按醫院或診所實際收取之門(急)診醫療費用(包含診察、處方、醫藥、檢驗或X光檢查等全部費用),給付「門(急)診醫療保險金」,但每次最高給付金額以1000元為限。

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如於本契約生效後加保之被保險人,則係指加保之翌日起)因疾病或傷害而住院診療時,本公司按該被保險人住院期間內所發生之下列各項費用核付「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但每次最高給付金額以1000元為限。
1.超等住院之病房費差額。
2.管灌飲食以外之膳食費。
3.特別護士以外之護士費。
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如於本契約生效後加保之被保險人,則係指加保之翌日起)因疾病或傷害而住院診療時,本公司按該被保險人住院期間內所發生之下列各項費用核付「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但每次最高給付金額以12萬元為限。
1.醫師指示用藥。
2.血液(非緊急傷病必要之輸血) 。
3.掛號費及其證明文件。
4.往來醫院的救護車費。
5.手術費用。
6.手術室、手術後恢復室或急救室及其設備之應用。
7.材料費。
8.化驗室檢驗、心電圖、基礎代謝率檢查。
9.復健治療。
10.麻醉劑、氧氣及其應用。
11.放射線診療費。
12.血液透析費。
13.注射技術費及其藥液。
14.檢驗費。
15.治療費。


保險醫療給付項目
 
門診:
- 診療、處置或手術。
- 藥劑、注射。
- 治療所必需之材料及檢驗、檢查。
住院:
- 診療、處置或手術。
- 藥劑、注射。
- 治療所必需之材料及檢驗、檢查。
- 護理、三等病床及膳食之供應。
- 保險給付範圍:限於臺灣地區之醫療行為。投保前之傷病及保險公司規定之特殊疾病及醫療行為不給付。
備註:
投保之國際學生因傷病事故必須就醫時,皆可就診,但有下列情形者承保機構不負給付之責:
- 自殺行為、酗酒、吸食違禁藥品或犯罪行為和戰爭變亂所致之傷害或疾病。
- 不孕症、懷孕、流產或分娩及其所引致的併發症。
- 健康檢查、視力矯正、預防注射、外科整型美容、洗牙、假牙、義肢、義眼或其他附屬之裝置。
- 救護車、診斷證明書、指定醫師費、特別護士看護、陪伴費、非治療之用品費
- 紅斑性狼瘡(先天性)、血友病、多汗症、愛滋病、性病、先天性疾病、結紮手術、器官移植、投保前之傷病。
- 牙科患者、單純之療養、靜養或復健者,不得給予住院治療。


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理賠申請書 This is an 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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