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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學合作與職涯發展組
【實習表單修正】修正本校實習前、中、後相關表單公版,即日起適用

【實習表單修正】修正本校實習前、中、後相關表單公版,即日起適用

配合教育部修訂專科以上產學合作實施辦法,本校修訂實習表單如下,請各系所辦理校外專業實習課程改用新式表單,下載路徑請至研發處官網/實習與徵才/系所專區 查詢(網址連結

實習階段

表單編號

公版表單名稱

修訂情形

實習前

1-1

校外專業實習機構基本資料與評估表

修訂

1-2

校外專業實習合約

修訂

1-6

實習合作機構切結書

新訂

實習中

2-1

校外專業實習課程訪視輔導紀錄表

修訂

實習後

3-3

校外專業實習意見調查表(實習機構)

修訂

 

 

本次表單修正重點摘要如下:

  1. 依教育部規定修正表單1-1實習機構評估項目,包含有無符合產學合作辦法第六條之二規定條件、實習工作內容專業性、實習權益保障、及實習場所安全性。
    ※115/5/11簽准二次修正表單1-1實習機構評估項目,以更便利系所推動實習實務使用。
  2. 依教育部參考手冊P.47,針對教學單位欲與未違反產學合作辦法第六條之二規定之分公司、分店或分廠等獨立運作或分支單位合作實習課程,新訂表單1-6實習機構切結書。
  3. 依本校114-2學期校外專業實習委員會決議,調整表單2-1訪視輔導紀錄表部分內容,以符應系所辦理實習實務所需。
  4. 配合本校參加QS亞洲最佳大學排行,進行「提列雇主名單」資料收集,於表單3-3實習機構意見調查表中新增「性別」、「電子信箱」欄位。
  5. 依據教育部規定,及配合校內單位反映相關需求,調整表單1-2校外專業實習合約內容,包含實習型式選項、實習總時數、實習保險投保責任,及契約變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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