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學合作與職涯發展組
【實習】高雄市立美術館116年春季實習
【實習】高雄市立美術館116年春季實習
實習單位:高雄市立美術館
職缺名稱:春季實習生
實習對象:對美術館相關實務訓練有特別需要及興趣者,包含國內外大學院校在校研究生、大專學生以及社會人士,均可向本館教育暨公共服務部(以下簡稱受理單位)提出申請。
實習時數:以乙次密集實習完畢為限,不得分段實習,以公告日期為準,至實習期滿,總實習時數亦不得少於200小時。
實習日期與時間:自116年1月19日(二)至6月4日(五),週一至週五,或週二至週六,每日實習時數以8小時計。
申請期限:115年10月31日前(郵戳為憑),請郵寄或親送至本館行政區教育暨公共服務部,並請於信封外加註為實習申請資料。
申請文件:
(一)實習申請書乙份。
(二)就讀學校(含系所)發正式公函(請使用正確公文格式)予本館,或提供推薦函(推薦人身分不限)兩封,二項擇一。
(三)自傳(含實習理由等,格式不拘)。
(四)實習計劃書,含實習目標、項目、方法、期間等。
相關網站:https://www.kmfa.gov.tw/(美術館官網)
※此實習職缺如欲透過學校公函申請,請詳閱附件,自行聯繫系所助教確認收件方式與徵件期限,並確認能否辦理實習簽約、保險事宜。
※如屬於自主參加校外實習,但未修習實習課程,可向本校研發處產職組申請投保實習保險,申請表連結:https://forms.gle/eP4S6T9wD6ZnEyqW8。
本組僅協助轉發訊息,不具備擔保意義。同學參加面試前仍應謹慎求證,以確保求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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