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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有關國立大學申請設立國家重點領域研究學院(簡稱研究學院)之注意事項,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公告】有關國立大學申請設立國家重點領域研究學院(簡稱研究學院)之注意事項,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主旨:有關國立大學申請設立國家重點領域研究學院(簡稱研究學院)之注意事項,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本部前於112年6月20日及112年8月14日,依「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簡稱創新條例)規定公告新增國家重點領域為「國際傳播」及「政治經濟」,為利各國立大學能就新增領域申 請設立研究學院,其申請作業時間調整如下:

 (一)當年度公告新增領域之申請案採1年內隨到隨審方式辦理,爰「國際傳播」領域申請時間為112年6月20日至113年6月19日;「政治經濟」領域為112年8月14日至113年8月13日。

 (二)前開領域申請時間屆期後,則與其他領域皆於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提出。

二、檢送創新計畫申請注意事項及創新計畫書(格式)各1份供參,並可至本部高等教育司網站之資料下載區(https://depart.moe.edu.tw/ed2200/)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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