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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學合作與職涯發展組
【公告】「大專青年預聘計畫」第4點第1項第2款規定之計畫範圍

【公告】「大專青年預聘計畫」第4點第1項第2款規定之計畫範圍

主旨:有關「大專青年預聘計畫」第4點第1項第2款規定之計畫範圍,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署112年2月18日發訓字第1122500604號函辦理。
二、依本署112年1月6日訂定發布「大專青年預聘計畫」第4點第1項第2款規定略以,本計畫訓練單位為所僱用員工人數達50人以上且為教育部核定大專校院校外實習相關計畫之合作事業單位。
三、本計畫透過跨部會合作結合產、官、學各界資源,推動重點產業提前預聘畢業前1年大專青年進行實務訓練,爰旨揭規定教育部核定大專校院校外實習相關計畫之計畫範圍如下:
(一)五專產業核心技能培育計畫。
(二)產業學院計畫―產業實務人才培育專班。
(三)五專展翅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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