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
簽證
抵達台灣前
選項一:辦理學生停留簽證
選項二:辦理學生居留簽證
停留簽證Visitor Visa for Exchange Student overseas
擬在中華民國境內作180天以下停留之外籍人士
應繳文件
選項一:辦理學生停留簽證
選項二:辦理學生居留簽證
停留簽證Visitor Visa for Exchange Student overseas擬在中華民國境內作180天以下停留之外籍人士
應繳文件
- 簽證申請表:「線上簽證填表」,列印出具有條碼之簽證申請表,親自簽名確認。
- 6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2張:背景需是白色。
- 護照正本及影本:效期必須6個月以上,並有空白頁面。
- 大專校院核准函正本及影本:申請人來台灣就讀期間在6個月以內且符合「外國學生來台就學辦法」之規定。
- 北教大入學許可或通知:交換生出具北教大之入學許可證明、或交換證明。
- 在學證明正本及影本:由國外原就讀學校出具之在學證明或學生證。
- 其他視個案要求提供之文件:例如來台目的證明、父母同意書、在台關係人保證書、在台監護人同意書、等等。
申請程序
申請人符合「外國學生來台就學辦法」之規定,檢具上述文件及簽證規費向中華民國駐外館處提出申請。
必要時中華民國駐外館處得要求與申請人面談。
注意事項(概略說明)
文件正本驗畢後退還,如檢附文件為中、英文文件以外者,應附中文或英文譯本。
停留簽證規費及美國籍人士申請簽證之相對處理費用,請參考「外國護照簽證收費數額表」。
若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電子簽證入境,或持非就學目的之停留簽證來台者,不得已就學為由要求轉換就學事由之停留、居留簽證或申請延長在台停留期限。
參考資料
外國學生申請停留簽證手續說明(交換學生,六個月以內)
居留簽證Resident Visa for Exchange Students overseas應備文件
- 簽證申請表:「線上簽證填表」,列印出具有條碼之簽證申請表,親自簽名確認。
- 6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2張:背景需是白色。
- 護照正本及影本:效期必須6個月以上,並有空白頁面。
-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正本及影本一份:繳驗最近3個月內由衛生福利部指定外籍人士體檢國內醫院或國外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項目表),國外健檢證明需經過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檢查項目及體檢醫院請參照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 大專校院核准函正本及影本:交換生來台就讀須符合「外國學生來台就學辦法」之規定。
- 北教大入學許可或通知:交換生出具北教大之入學許可證明、或交換/錄取通知書。
- 國外就讀學校之在學證明正本及影本:原就讀學校之在學證明或學生證。
- 其他視個案要求提供之文件:例如來台目的證明、父母同意書、在台關係人保證書、在台監護人同意書、等等。
申請程序
申請人在中華民國境外且符合來台就學居留規定者,應向中華民國駐外館處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概略說明)
文件正本驗畢後退還,如檢附文件為中、英文文件以外者,應附中文或英文譯本。
居留簽證規費及美國籍人士申請簽證之相對處理費用,請參考「外國護照簽證收費數額表」。
若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電子簽證入境,或持非就學目的之停留簽證來台者,不得已就學為由要求轉換就學事由之停留、居留簽證或申請延長在台停留期限。
參考資料
外國學生申請居留簽證手續說明(交換學生)
抵達台灣後
狀況一:持停留簽證入台,欲轉換居留簽證
狀況二:持居留簽證入台,欲轉換外僑居留證(ARC)。
停留簽證轉換居留簽證應備文件
- 簽證申請表:「線上簽證填表」,列印出具有條碼之簽證申請表,親自簽名確認。
- 6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2張:背景需是白色。
- 護照正本及影本:效期必須6個月以上,並有空白頁面。
-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正本及影本一份:繳驗最近3個月內由衛生福利部指定外籍人士體檢國內醫院或國外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項目表),國外健檢證明需經過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檢查項目及體檢醫院請參照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 大專校院核准函正本及影本:交換生來台就讀須符合「外國學生來台就學辦法」之規定。
- 北教大在學暨註冊證明正本及影本:繳交在學證明及已註冊證明。
- 國外就讀學校之在學證明正本及影本:原就讀學校之在學證明或學生證。
- 其他視個案要求提供之文件:例如來台目的證明、父母同意書、在台關係人保證書、在台監護人同意書、等等。
- 請多影印最近一次之簽證頁及入境章頁。
申請程序
申請人得於停留期限屆滿至少8個工作天前檢具上述文件及簽證規費,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中部、南部、東部、雲嘉南辦事處提出申請改辦居留簽證。
注意事項(概略說明)
- 居留簽證在中華民國境內審核作業需8個工作天,申請人須於停留簽證屆滿前8個工作天前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提出申請。送件後經通知補件而未能於7日內補齊者,將退回申請並不退費。
- 倘申請人之原停、居留許可期限在本次居留簽證審核期限間內屆滿,且因拒發簽證而導致在台逾期停、居留遭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主管機關依法裁罰者,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 文件正本驗畢後退還,如檢附文件為中、英文文件以外者,應附中文或英文譯本。
- 居留簽證規費及美國籍人士申請簽證之相對處理費用,請參考「外國護照簽證收費數額表」。
- 若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電子簽證入境,或持非就學目的之停留簽證來台者,不得已就學為由要求轉換就學事由之停留、居留簽證或申請延長在台停留期限。
外國學生申請居留簽證手續說明(交換學生)
居留簽證轉換外僑居留證(ARC)線上申辦:請點選「外國與外僑/大陸與港澳/無戶籍國民 學生線上申辦系統」> 「外國與外僑學生」
申請資格
於駐外館處辦理居留簽證入境者。
具外國國籍及未曾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持入學許可/通知或在學暨註冊證明。
申請項目
外國與外僑學生來台就學持北教大提供之入學許可/通知或在學暨註冊證明,入境後於15日內學生自行線上申辦及發證系統提出申請。
應檢附文件
- 初次入境者(已錄取未註冊):護照、居留簽證、入學許可證明、在台居住證明及最近二年內二吋半身脫帽正面相片(同我國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
- 初次入境者(已錄取並註冊):護照、居留簽證、入學許可證明、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在台居住證明及最近二年內二吋半身脫帽正面相片(同我國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
如無須補件為五個工作日,申請文件不全應於通知三個工作日內補正。屆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全者,駁回其申請。
申請進度查詢
外國與外僑學生於線上申辦系統完成申請表填寫並送出,取得「收件號」(12碼數字)後,即可操作「進度查詢」> 「案件進度查詢」,已掌握案件審理狀態。
線上繳費
申請案件經移民署審查核可後,請於五個工作日內繳納證件費用,費用如下:
外國學生一年居留證件費用:NTD$1,000
外國學生二年居留證件費用:NTD$2,000
外國學生三年居留證件費用:NTD$3,000
資料異動及補發證件費用:NTD$500
領證方式
- 初次入境者(已錄取未註冊):由申請人於線上系統完成繳費後,自行下載列印居留效期六個月之電子居留證,並於完成學校註冊程序後及該證居留效期屆滿前,持護照、原電子居留證及最近二年內二吋半身脫帽正面相片(同我國 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辦理居留效期展延及換發外僑居留證。
- 初次入境者(已錄取並註冊):由申請人於線上系統下載列印線上繳款收據,並請於三個工作日後持憑至服務站領取外僑居留證。
- 非初次入境者:由申請人於線上系統下載列印線上繳款收據,並請於三個工作日後持憑至服務站領取外僑居留證 (須繳回舊證)。
文件於國外製作者,須附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館處之驗 證,如果當地我國館處僅驗該文件,未驗證中文譯本,則須將中文譯本經我國法院(或公證人)公證。
外國與外僑學生應於入境後15日內申辦居留證,逾時申辦將處新臺幣二千元至一萬元罰鍰;延期應於居留效期屆滿前30日內申辦。
參考資料
辦理外國與外僑學生居留證及展延或異動登記線上申請須知
居留簽證及外僑居留證(ARC)延長
可參考:https://orad.ntue.edu.tw/zh_tw/4/intl_Students/arc/?wiki=60633893
線上申辦:請點選「外國與外僑/大陸與港澳/無戶籍國民 學生線上申辦系統」> 「外國與外僑學生」
應備文件
辦理外國與外僑學生居留證及展延或異動登記線上申請須知
居留簽證及外僑居留證(ARC)延長可參考:https://orad.ntue.edu.tw/zh_tw/4/intl_Students/arc/?wiki=60633893
線上申辦:請點選「外國與外僑/大陸與港澳/無戶籍國民 學生線上申辦系統」> 「外國與外僑學生」
應備文件
- 居留延長者:護照、外僑居留證、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及最近二年內二吋半身脫帽正面照片(同我國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
- 個人資料異動登記:護照、外僑居留證、異動證明文件(視須異動資料檢附相關證明,如更新後護照、遺失補發者須檢附遺失聲明書或報案證明)及最近二年內二吋半身脫帽正面相片(同我國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
注意事項
- 外國與外僑學生來台就學後取得之居留證,就學期間因修業情況有延長停留之必要者,應於居留期間屆滿前三十日內,於線上提出居留證延期申請。
- 有變更居留地址時,應於十五日內備妥文件辦理資料異動, 違規者,處新臺幣二千元至一萬元罰鍰。
- 外僑居留證之延期,應於居留效期屆滿前三十日內申辦;倘 逾期居留者,在逾期居留未滿三十日,原申請居留原因仍繼 續存在者,經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八十五條第四款規定處罰 後,得重新申請居留,但逾期居留三十日以上,除處罰鍰外, 仍需出國重新申請居留簽證入國,再於入國十五日內申請外僑居留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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