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修正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11、13點及修改新增相關表單。
【國科會】修正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11、13點及修改新增相關表單。
主旨:修正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11、13點及修改新增相關表單。
說明:
一、依據國科會115年科會綜字第1150023735A號及科會綜字第1150023735B號函辦理。
二、修正第11、13點重點如下:
(一)依據人體研究法、醫療法、人類胚胎及胚胎幹細胞研究倫理政策指引等相關法令規定之規範一致,酌修項相關現行文字,如「採集人體檢體」,修正為「從事人體研究」;現行文字「人類胚胎、人類胚胎幹細胞」,修正為「人類胚胎及胚胎幹細胞」。
(二)因應各類計畫作業期程不一,研究計畫若涉及本要點11點第4項第1款之內容需要送研究倫理審查,其研究倫理核准文件須於計畫起始日之當月月底前補齊。有關多年期計畫部分,因實務上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多採逐年審查,因此於繳交各年進度時應一併繳交次年計畫執行起始日尚在有效期限內之研究倫理核准案件。
三、修正相關表單:
(一)配合本次要點修正,國科會修正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之基本資料表(表CM01)及研究中的性別考量檢核表(表CM16);專題研究計畫補助合約書第十五條及第十八條;專題研究計畫執行同意書第七條。
(二)為強化涉及從事人體研究相關之整合型研究計畫管理,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增訂表CM04B表單。
(三)為增進申請國科會雙邊協議國際合作計畫之便利性,修正本會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之國際合作研究計畫資料表(表IM01~IM03)。
瀏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