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學合作與職涯發展組
【公告】修正本校「校外專業實習委員會設置要點」,自114學年度第2學期起開始實施
【公告】修正本校「校外專業實習委員會設置要點」,自114學年度第2學期起開始實施
主旨:修正本校「校外專業實習委員會設置要點」,自114學年度第2學期起開始實施。
說明:
- 本案經本校第55次校務會議決議修正通過。
- 因應本校國際事務處升格,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 原「產學合作與職涯發展組組長」修正為「研究發展處產學合作與職涯發展組組長」、「國際事務組組長」修正為「國際事務處國際學生事務組組長」。
- 新增委員「國際事務長」。
- 檢附本校「校外專業實習委員會設置要點」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辦法各1份,相關辦法同步公告於本校研究發展處/法規及申請表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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