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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事務組
有關111學年度第2學期應屆畢業外國學生申請畢業後在臺實習,開放申請至112年5月22日

有關111學年度第2學期應屆畢業外國學生申請畢業後在臺實習,開放申請至112年5月22日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04-28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4月10日臺教文(五)字第1122501306號函辦理

二、(應屆畢業生)申請資格及要件

 (一)申請資格:學生符合「大學校院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畢業後申請在臺實習作業要點」第2點各款資格之一。

 (二)申請要件:實習機構符合「大學校院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畢業後申請在臺實習作業要點」第3點各款規定之一。

三、申請資料

 (一)申請表(附件1)

 (二)居留證影本

 (三)護照影本

 (四)大學入學通知書影本

 (五)歷年成績單

 (六)書面推薦文件或相關證明文件(碩士以上學位者免附)

 (七)相關證明文件(證明符合「大學校院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畢業後申請在臺實習作業要點」第3點第各款規定之一)

 (八)實習機構同意畢業僑外生實習證明書(附件2)

※有興趣之同學,請檢附以下紙本資料,於5月22日以前送至國際組專員陳郁茜Jenna,並同步將電子檔寄至jennachen@mail.ntue.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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